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学校党委10月30日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对现行制度的合章性审查,加快推进规章制度的废、改、立、释工作。依据我校章程,重点建立健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术委员会制度、理事会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财经委员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八个现代大学治理体系的核心制度,同时,开展规章制度汇编工作。
此项工作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由学校发展规划委员会实施,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牵头,党政办公室协助,各单位配合,共同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章八制”建设工作
(一)各有关部门任务
1.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负责宣传《渭南师范学院章程》,制定《渭南师范学院制度制定办法》。
2.党政办公室:负责制定《渭南师范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规定》、《渭南师范学院理事会制度》(含《渭南师范学院理事会章程》)、《渭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3.校工会:负责修订《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制定《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申诉处理暂行办法》。
4.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修订《渭南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
5.校团委:负责修订《渭南师范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
6.计财处:负责修订《渭南师范学院财经委员会制度》。
(二)完成时限
11月20日前,完成上述制度的修订和规划委审核工作;
11月30日前,完成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和统一报批审定工作。
注:未完成审定程序的制度,以草案汇集。
二、学校制度汇编(2016版)工作
各有关部门任务及完成时限:
1.第一阶段:制度梳理(11月9日-11月16日)。学校各部门按校级层面重要制度、部门层面一般制度两级和现行制度、拟修订制度、拟废止制度、拟制定制度等四个类别,进行全面梳理,完成两级四类制度目录造表汇总。
拟录入学校制度汇编的制度目录,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后,11月16日上午11点前报送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并提交电子版)。
制度梳理结合本部门现有制度实际,可参阅《渭南师范学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2006年6月编印),不能漏项。原则上,2010年12月底之前的制度都必须修订或废止;2011年至今的制度,各部门要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视情况决定是否修订或废止;拟废止、修订、新制定的校级层面重要制度,应于2015年12月16日前由各部门按程序完成审定发布工作。未按期完成审定的制度,须注明修订日期或暂行或草案。
2.第二阶段:审定制度汇编目录(11月16日-11月19日)。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在各部门报送的拟录入学校制度汇编的制度目录中,遴选确定制度汇编目录,11月19日下午反馈给各部门。
3.第三阶段:制度废止、修改、审定(11月20日-12月16日)。各部门按审定的制度汇编目录,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制度的废止、修订、制定等工作,并按程序报批审定后将文件原稿和电子版及时报送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
4.第四阶段:完成制度汇编统稿(12月17日-12月23日):
印制制度汇编样稿,待补充录入本学期末通过审定的规章。
5.第五阶段:组建制度汇编编委会和编辑部,下学期初完成学校制度汇编(2016版)的印刷、发布工作。
三、各单位制度汇编(2016版)工作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部)及科研机构,可视自身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本单位管理制度梳理及废、改、立、释工作。2016年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制度汇编,并给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各交3套制度汇编存查。
制度建设的核心要义是为了规范办学行为,克服“三化”倾向,促进内涵发展,提升依法治校,人才培养、现代大学文化建设水平,完成学校从传统管理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进的战略部署。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任务要求和每阶段完成时限完成规定任务,将完成稿纸质版和电子版送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3412办公室。(联系人:徐军义,办公电话:2133973,邮箱:1067583293@qq.com。)
院长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